江西省大余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
项目地点:江西省大余县中心城区
人口:20万人。
面积:30.27平方公里。
完成时间:2016年12月
委托单位:大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
主要参与人员:叶胜发、孙毛、邓金平、肖龙、韩振坤、彭艳明、吕源泉、李鑫、洪明兰、黄金玉、谢葳、刘乾盛、李芳。
一、设计背景
上位规划《江西省大余县城市总体规划(2011—2030)》(以下简称“总体规划”)编制完成,其对大余县中心城区的发展定位、发展规模、发展方向、用地布局、交通组织等方面提出新的思路与要求,特别是提出了建设城北新区,打造江西省低碳经济发展示范区、生态文化旅游城市的规划目标,这就要求我们对大余县中心城区的发展进行重新审视,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。
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范围为《江西省大余县城市总体规划(2011—2030)》中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,东北至大余火车站,南以梅关风景区、赣韶高速公路为界,西至环城路,东以黄龙大道及自然山体为界,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30.27平方公里。
二、发展目标与定位
(一)发展目标
(1)全国重要的钨及有色金属深加工基地;
联合崇义共建规模化的循环产业园区,推动中心城区钨及有色金属产业的升级、转型,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钨及有色金属深加工基地。
江西省重要的新兴产业基地;
于城南工业园区打造电子信息、新材料、食品医药等新兴产业集群,打造建设成为江西省重要的新兴产业基地。
江西省低碳经济发展示范区;
大力发展旅游业、旅游服务业,培养、引进新兴产业,转变经济发展方式,推动产业低碳发展,发展低碳交通,突出中心城区在低碳经济试点的示范作用。
(4)生态文化旅游城市。
构建完善的生态网络系统,依托丰富文化旅游资源,大力发展旅游业、旅游服务业,打造“绿水镶嵌”、环境优美、功能完善的生态文化旅游城市。
(二)发展定位
赣州都市区西部区域中心城市,城市转型发展示范区,以钨及有色金属深加工及新兴产业、旅游业、现代服务业为主导,宜居宜业的生态文化旅游城市。
三、规划策略与措施
(一)区域协调发展策略
措施一:完善城区对外交通体系,加强中心城区与都市区空间联系。
措施二:整合区域红色、绿色生态资源,构建都市区西部生态休闲旅游的重要节点。
措施三:积极融合都市区产业发展体系,形成产业的差异化发展。
(二)紧凑增长策略
措施一:建立“三纵”结构性主干道,构建城市轴向发展空间格局。
措施二:建立三大中心,带动城市复合、联动发展。
措施三:居住与就业就近布局,保证居住与就业平衡。
(三)生态低碳发展策略
措施一:建立城市“绿水镶嵌”的生态网络,增加中心城区碳汇能力。
措施二:构建多中心公共服务体系,完善城市功能,建立居民步行生活圈。
措施三:建立“快速公交+片区内部搜集型公交”联运的公交系统,引导公交优先、发展绿色交通。
措施四:构建完善的慢行系统,倡导低碳出行。
措施五:大力推进建筑节能,鼓励清洁能源的使用。
措施六:推进生态工业园建设。
(四)转型发展策略
措施一:建设四大产业集聚区,提升产业专业化水平,实现产业升级、转型。
措施二: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,培育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。
措施三:大力发展城区旅游业、旅游服务业,建设县域旅游综合服务中心,培育城市新的支柱产业。
四、发展规模
(1)用地规模——规划区城乡用地面积3027.28公顷,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368.56公顷,非建设用地面积658.72公顷。
(2)建筑规模——总建筑面积约1955万平方米,平均净容积率1.42。
(3)人口规模——规划区内总人口规模为20万人。
五、用地布局规划
(一)规划结构
规划形成“一轴三心、三区多组团”的可持续、可生长的城市空间结构。
(1)“一轴”:指依托“庾岭大道—北门河路—伯坚南大道—工业大道”形成城市发展主轴。
(2)“三心”:指城北县级城市主中心和城中、城南片区级次中心。
(3)“三区”:指城北片区、城中片区和城南片区。
(4)“多组团”:指三大片区中部的城市综合服务组团、城南产业发展组团、城北生态核心组团、火车站周边物流仓储组团和外围六个生活居住组团。
(二)各类城市建设用地规划
(1)居住用地
规划形成城北、城南、城中三个居住片区,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615.16公顷,占城市建设用地29.87%,其中:一类居住用地面积15.65公顷,二类居住用地面积543.21公顷,商住用地面积56.30公顷。
(2)公共服务设施
规划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为270.14公顷,占城市建设用地13.12%,其中: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75.37公顷;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94.77公顷。
(3)工业用地
规划形成钨及有色金属产业集聚区、新材料产业集聚区、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区、食品产业集聚区四大产业集聚区。规划工业用地面积406.87公顷,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9.76%,其中:一类工业用地面积141.83公顷,二类工业用地面积265.04公顷。
(4)物流仓储用地
规划设置城南、城北物流园区,规划一类物流仓储用地面积42.39公顷,占城市建设用地2.06%。
(5)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
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423.34公顷,占城市建设用地20.56%,其中:城市道路用地面积387.35公顷,交通枢纽用地面积10.87公顷,交通场站用地面积25.12公顷。
(6)公用设施用地规划
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32.98公顷,占城市建设用地1.6%,其中:供应设施用地面积19.08公顷,环境设施用地面积10.29公顷,安全设施用地面积3.61公顷。
(7)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
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268.59公顷,占城市建设用地13.04%,其中公园绿地面积256.99公顷,人均公园绿地12.48平方米。